|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22日 20:54 |
作者: |
成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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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11月22日讯 三联商社(600898)周二晚间发布公告,公司近日获知原控股股东山东三联集团将已抵给公司用于清偿资金占用款的房产向法院主张权利并获得判决支持,可能导致公司资产面临巨大损失。
公告指出,2006年三联集团与公司签订协议,拟以其持有的济南市中银大厦第20层整层房产抵偿其对公司资金占用款1412.6万元。三联集团将上述房产抵偿对公司占用款时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007年,三联集团于以该房产所有人身份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要求解除与开发商中银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预(销)售协议》,并要求中银公司返还其购房款等。
2011年,济南中院一二审均判令解除三联集团与中银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预(销)售协议》。
公司表示,三联集团在以资抵债方案已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情况下,在将房产抵债给公司后未告知公司,仍然以房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向法院主张权利并获得法律判决的支持,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目前,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向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及山东证监局进行汇报;另一方面,公司还将依据法律有关规定,考虑就公司当时实际控制人三联集团和时任公司董事及相关责任人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刑事举报。 (全景网/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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