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全景快讯
[快讯]两部门联合出台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来源 全景网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14日 15:49 作者
关注我们:
    全景网10月14日讯 中国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对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明确。该政策将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表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也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不过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此外,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另外,满足两类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上述增值税政策。一类是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另一类是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全景网)
   
    特别提示:了解更多财经资讯,免费领用"全景快讯"手机版!7×24小时提供独家、及时、便捷的财经资讯,手机用户必备的财经掌上宝典!
  下载地址:[Symbian S60 v5][iPhone][Andriod]
   
 
 
 
   
    声明:此栏目文章为全景网原创资讯,全景网拥有完整版权,未经全景网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经全景网授权转载的,必须正确标注来源和作者。侵权必究。转载联系电话:0755-83247179,邮件:xxsq@p5w.net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软件与信息通讯 (08-23 11:10)
·软件与计算机行业:医疗信息化 小荷才露尖尖角 (08-11 13:46)
·深港科技成果联袂亮相软交会 (06-17 11:20)
·软件“十二五”规划最迟9月出台 (05-13 08:58)
·软件及服务:费用侵蚀利润 个股增长确定显机会 (05-05 14:41)
·软件正版化迫在眉睫 利好国产软件企业 (03-31 16:11)
·减税软件和集成电路业 (03-18 16:37)
·误信骗子软件能反恐 美政府被骗2000万美元 (02-21 10:21)
·国务院制定八大政策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发展 (02-09 19:12)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迎来新机遇 (01-17 11:31)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