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8月31日 20:21 |
作者: |
成亮 |
|
| |
全景网8月31日讯 新嘉联(002188)周三晚间发布公告,公司8月30日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三位个人投资者分别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累计标的金额43159.66元加案件诉讼费用。
8月31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丁仁涛作出承诺,由相关事项引发的股东个人或集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若造成公司实际损失的,包括相关赔偿、律师费及诉讼费,均由其向公司全额补偿。在公司2012年年报披露之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一次现金付清。
此前,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新嘉联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认为其存在多方面问题并作出处罚。
公司表示,正积极应诉,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全景网/成亮)
|
| |
|
| |
特别提示:了解更多财经资讯,免费领用"全景快讯"手机版!7×24小时提供独家、及时、便捷的财经资讯,手机用户必备的财经掌上宝典! 下载地址:[Symbian S60 v5][iPhone][Andriod] |
| |
|
| |
|
| |
|
| |
|
| |
|
| |
声明:此栏目文章为全景网原创资讯,全景网拥有完整版权,未经全景网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经全景网授权转载的,必须正确标注来源和作者。侵权必究。转载联系电话:0755-83247179,邮件:xxsq@p5w.net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