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7月15日 20:12 |
作者: |
雷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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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7月15日讯 中国银监会周五发布《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对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作出进一步规范。
《指引》规定,信托公司直接或间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并取得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信托公司固有业务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信托公司集合信托业务可以套期保值和套利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信托公司单一信托业务可以套期保值、套利和投机为目的开展股指期货交易。
《指引》还规定,信托公司集合信托计划参与套期保值交易时,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不得超过集合信托计划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不得超过信托资产净值的10%。
此外《指引》规定,信托公司单一信托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股指期货的风险敞口不得超过信托资产净值的80%。
对于《指引》,银监会有关负责人称,目前,股指期货市场运行较为平稳,交易所各项市场监管措施也逐步完善,为信托公司进入股指期货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不过股指期货业务属于信托公司创新业务,银监会将高度关注,并根据试点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全景网/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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