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25日 17:29 |
作者: |
雷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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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4月25日讯 商务部近日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对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设立与基本行为规范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商务部强调,日交易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应当设置异地灾难备份系统,建立灾难恢复体系和应急预案。
《规范》称,从事第三方交易平台运营并为交易双方提供服务的可以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且并未在设立条件中明确提出资金规模的限制。同时要求站内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的身份信息的保存时间自其最后一次登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发生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规范》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并鼓励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卖家保证金"服务。 (全景网/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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