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财政部:个税调整降低个体户税负 最高降57% |
|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20日 14:58 |
作者: |
雷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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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4月20日讯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修正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个税调整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表的级距作了相应调整,级次维持5级不变,降低了个体工商户的税负。
该负责人称,此次调整将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调整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人税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该负责人称,“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60000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平均降幅约40%,最大降幅为57%,以支持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发展。” (全景网/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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