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08日 18:33 |
作者: |
雷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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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3月8日讯 国家发改委周二发出通知,对企业纳税环节相关收费进行治理规范,取消数项费用。
通知称,从2011年4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培训费,取消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网点建设费,严格清理技术服务类收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消。
通知还要求,有关技术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时,要与用户签署服务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和服务内容,否则不得收取费用;未经企业要求上门提供具体技术维护服务的,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供货和技术服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用户强行推销、搭售扫描仪、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否则以乱收费查处。 (全景网/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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