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06日 16:45 |
作者: |
雷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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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9月6日讯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依托中西部地区产业基础和劳动力、资源等优势,推动重点产业承接发展,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意见表示,中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不仅有利于加速中西部地区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而且有利于推动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在全国范围内优化产业分工格局。
意见提出要因地制宜承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具体包括:劳动密集型产业、能源矿产开发和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加工贸易。
意见要求加强规划统筹,优化产业布局,引导转移产业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园区规范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增强重点地区产业集聚能力。具体包括:引导转移产业向园区集中、规范发展产业园区和发挥重点地区引领和带动作用。
意见同时指出,为进一步改善中西部地区投资环境,引导和支持产业有序转移和科学承接,在财税、金融、投资、土地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具体包括,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产业和投资政策、土地政策、商贸政策和科教文化政策。(全景网/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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