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01日 22:57 |
作者: |
陈丹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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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9月1日讯 银监会近日出台《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意见称,将通过并购重组,加快高风险农村信用社风险化解,改善经营状况,使主要监管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意见明确了并购对象为监管评级六级以及监管评级为五B级且主要监管指标呈下行恶化趋势的农村信用社(以县为单位)。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优质企业均可作为并购方实施并购。并购方为金融机构的,监管评级至少在二级以上,并购后并表测算主要监管指标不应低于相应的审慎监管标准;企业应符合向农村信用社投资入股资格的相关规定。
关于并购方的持股比例,意见指出,境内金融机构最高可按100%持股比例全资并购,境外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应符合《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一家高风险农村信用社股本总额的比例可以达到20%,因特殊原因持股比例超过20%的,随并购后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进入良性状态,其持股比例应有计划逐步减持至20%。
意见要求监管机构切实加强对并购重组的监管,严控道德风险和关联交易风险。加强对并购方资质监管和注资监管,严防恶意收购,严厉打击虚假注资、贷款注资及抽逃资本行为。加强关联交易监管,原则上被并购机构不得对控股股东授信,控股股东不得谋取股权收益之外的其他利益。(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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