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12日 18:38 |
作者: |
周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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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8月12日讯 目前全球IPO发售机制主要存在累计订单询价机制和固定价格机制这两种模式,虽然累计订单询价机制在发达国家应用较广,但也存在信息不透明可能导致不公平的弊病。而固定价格机制则在IPO价格发现方面有所欠缺。
全球范围内IPO发售机制存在的模式包括:累计订单询价机制、固定价格机制、投标或拍卖机制以及混合发售机制等。其中最主要的是累计订单询价机制和固定价格机制。
累计订单询价机制以美国的包销方式最为典型。主要特点包括定价过程中的路演和征求订单机制。承销商具有分配股票的权力,发售对象主要为机构投资者,正式发售前最终确定发行价格。通常包括确定价格区间、累计订单询价和稳定价格三个环节。
固定价格机制,又称公开发售机制,其可以根据承销商有无分配权分为三种,即承销商有完全的分配权、部分的分配权或完全没有分配权,但通常承销商无分配权。其主要特点为承销商事先根据一定的标准确定发行价格,之后再由投资者进行申购。承销商和发行人在定价时并未充分获取相关的定价信息和市场需求信息。
总体而言,累计订单询价机制模式可以克服固定价格机制和拍卖机制固有的缺陷,有效地实现价格发现,提高IPO市场的定价效率。目前发达国家基本全部以累计订单询价机制作为首要发售机制,而新兴市场国家则绝大多数以固定价格机制为首要发售机制。从长期来看,累计订单询价的发售机制应是发展的主流。
不过,累计订单询价机制中承销商拥有股票配售的决策权,以及主导承销价格的制定。由于机构的信息收集能力较散户高,而且机构持股相对稳定,不会急于在上市后马上卖出。因此承销商往往偏好向机构投资者配售更多的股票。
因此,符合融资方利益的询价机制(bookbuilding)仍受到市场质疑。有观点认为,新股配售的过程不透明,承销商可能会利用配售的决策权来向特定的客户交换利益。
在我国,A股市场目前采用的是固定价格机制,港股市场基本采用的是累计订单询价和公开认购混合的招股机制。A股在固定价格机制下,由交易所根据有效申购总量来配售新股,在申购数量大于上网发行量的时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同时,A股在09年6月发布的IPO新规定中指出,"单一账户网上申购股数不得超过1‰",这使得新股的网上申购将向资金量较小的中小散户倾斜,机构资金参与网上申购几无用武之地。因此对于单次申购而言,一方面网上申购的账户数将会大幅增加,另一方面网上冻结资金将会减少,并使得网上申购中签率得以提高。
目前,沪市规定申购单位为1000股,深市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相对来说,深市对资金较小的散户予以倾斜,增加了他们参与的机会。(全景网/周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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