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06日 15:52 |
作者: |
雷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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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8月6日讯 国家发改委周五表示,截止7月14日,全国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22个省区市,已全部发文取消了地方实施的优惠电价措施,全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发改委称,目前所有高耗能企业开始执行新的差别电价政策。据统计,此次取消优惠电价共涉及金额150多亿元,对促进全国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发改委同时表示,为防止出现反弹,发改委还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各地取消越权优惠电价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部分地方存在的自备电厂、地方独立电网自行优惠问题,将严格督促地方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将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对出现反弹的地方和单位,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不仅要采取严厉的经济处罚措施,还将提请监察部门追究有关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全景网/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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