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04日 16:53 |
作者: |
雷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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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6月4日讯 中国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将在原有13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增加7个试点城市。
《通知》指出,本次新增的7个城市分别为天津、海口、郑州、厦门、苏州、唐山、广州。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对新增城市试点方案进行论证,批复后正式实施。
《通知》表示,根据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示范推广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实际推广情况,按规定标准据实拨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全景网/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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