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2日 19:01 |
作者: |
陈丹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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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3月22日讯 沪深交易所周一发布公告称,自2010年3月23日起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申请。
根据公告,试点会员应当在取得业务许可后按照《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2010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和程序向交易所提交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申请。
试点券商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证券及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并向交易所报备。
试点券商应当指定1至2名业务联络人员,负责就试点期间融资融券业务工作与交易所进行联络并处理相关事宜。
交易所开始接受融资融券交易申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中国证监会上周五公布首批六家融资融券试点券商名单,包括国泰君安、国信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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