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12日 00:22 |
作者: |
雷震 |
| |
全景网1月11日讯 证监会11日连续发布两条有关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的工作指引,对证券机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审核情况公示以及《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五十一条的适用作出规定。
证监会表示,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对证券机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工作指引对公示内容、列示方式以及受理、审查、决定、备注等事项予以说明。
证监会在工作指引第2号中,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五十一条的适用作出规定。
指引对证券公司高管不能履行职务或者缺位的情形作出说明,明确对代为履职人员的相关要求,规定代为履职人员代为履职的时间不能超过六个月,并对此期间监管部门的职责和要求作出规定。 (全景网/雷震)
|
| |
|
| |
|
| |
|
| |
|
| |
声明:此栏目文章为全景网原创资讯,全景网拥有完整版权,未经全景网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经全景网授权转载的,必须正确标注来源和作者。侵权必究。转载联系电话:0755-83247179,邮件:xxsq@p5w.net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