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11日 23:56 |
作者: |
陈丹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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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1月1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一晚间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
此次修订的2010版规则首次采取表格化形式对年度报告的披露格式予以规范,并根据上市公司的不同业务和会计处理需要,在表格的行和列设置上,提供了灵活的备选项和自定义功能。这样兼顾了年报披露的统一化和个性化需求,同时也加强了上市公司之间信息披露的可比性。
2010版规则还完善了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并新增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反向购买情况下每股收益计算规定。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自2009年年度报告起应按照此次修订后的规则要求编制并披露。拟上市公司的申报报表审计截止日为2009年12月31日及之后的适用2010版规则。(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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