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04日 12:13 |
作者: |
雷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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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12月4日讯 中国海诚(002116)周五午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划转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公告称,国资委同意将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所持股份公司6191.99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中轻集团持有。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中轻集团持有公司6191.99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4.32%,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变,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不过,公告同时也透露,本次股权划转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后方可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全景网/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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