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19日 12:04 |
作者: |
王丹瑾 |
| |
全景网8月19日讯 雪莱特(002076)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和股东李正辉先生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书认为,李正辉未完全履行赠与所附条件,应相应退还柴国生所赠雪莱特公司的股份及按其承诺对柴国生作出经济赔偿,应退还的股份数为348259股,应赔偿金额为1929.40万元。
此前,法院已经查封、冻结李正辉持有的公司股票约618.62万股,并同时查封、冻结了柴国生持有的公司股票700万股。(全景网/王丹瑾)
|
| |
|
| |
|
| |
|
| |
|
| |
声明:此栏目文章为全景网原创资讯,全景网拥有完整版权,未经全景网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经全景网授权转载的,必须正确标注来源和作者。侵权必究。转载联系电话:0755-83247179,邮件:xxsq@p5w.net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