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08日 20:43 |
作者: |
陆泽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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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6月8日讯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8日表示,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较以往风险揭示书的内容有三点突出变化。
一是嵌入了创业板市场基本知识。在《必备条款》中增加了创业板与主板在发行、上市等方面差异的具体内容,其中特别突出了退市等相关风险,要求投资者对这些必备知识逐项阅读并确认。
二是增加了投资者申明自愿承担风险的内容,同时为进一步提请投资者慎重考虑,投资者需亲笔抄录一段规定的字句并签字。对于暂不具备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投资者,还应当在风险揭示书中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单独抄录“特别声明”。
三是要求证券公司营业部具体经办人员、负责人在风险揭示书上签字确认,可以对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起到见证作用,并督促证券营业部尽职尽责,做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风险警示和教育工作。同时,为落实临柜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要求,《必备条款》中专门增加了“签署场所”的栏目内容。(全景网/陆泽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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