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05日 18:13 |
作者: |
陈丹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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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6月5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周五正式公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比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的《上市规则》增加了单独条款,强化对核心技术相关内容的披露要求。
深交所表示,创业板服务于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核心技术等核心竞争能力的变化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核心技术等核心竞争能力相关内容的披露要求,在《上市规则》第十一章第十一节增加一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使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面临重大风险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一)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二)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等对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有重大影响的人员辞职或者发生较大变动;(三)公司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经营模式等面临被替代或被淘汰的风险;(四)公司放弃对重要核心技术项目的继续投资或控制权;(五)本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有关核心竞争能力的重大风险情形。"(11.11.5条),该条款合并了原分散在11.11.2条第(十)项及11.11.3条第(七)项的内容。(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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