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05日 17:56 |
作者: |
陈丹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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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6月5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月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收到的反馈意见,深交所对《上市规则》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关于独立董事履职保障的条款,要求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深交所表示,为强调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条件,使独立董事真正发挥作用,在《上市规则》第三章第一节增加一条"上市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在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3.1.15条),对上市公司应当提供的条件进行原则性规定,并将在相关配套指引中进行细化。(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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