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7日 23:11 |
作者: |
陈丹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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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4月17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就修改后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以下简称《发审委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修改的《发审委办法》强调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的独立性。
证监会表示,创业板审核工作与主板相比具有自身的特点,拟将原《发审委办法》第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主板发审委委员、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和并购重组委委员不得相互兼任。"主要目的在于保持创业板发审委较强的独立性,提升专业水准。
此外,证监会还指出,充分发挥专家讨论与审议的作用,是控制风险、改进信息披露质量的一项制度建设。按照主板的经验,创业板发审委要加强监督,健全工作规程,将发审委委员名单与上会企业名单公开,对委员实行必要的回避、承诺等制度,以确保形成高效、公正、廉洁的创业板发审委工作机制。(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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