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31日 16:32 |
作者: |
赵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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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12月31日讯 欧盟委员会30日宣布批准了德国两项旨在帮助困难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经济措施。
欧盟委员会表示,这两项措施符合危机时期欧盟的国家援助法规,有助于德国在金融危机时期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当天批准的德国第一项危机应对措施是建立一项150亿欧元的贷款项目,为受信贷紧缩影响、年营业额最高为5亿欧元的企业以低利率贷款的形式提供最多5000万欧元的周转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这些贷款将在2010年年底之前适用,贷款期限最长为8年。
第二项措施将允许联邦、地区和地方各级经济政策执行者为每家受困企业提供最高50万欧元的救助资金。
德国是欧盟27国中第一个按照欧盟前不久核准的临时性国家救助法规帮助企业克服资金困难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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