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08年07月23日 20:31 |
作者: |
曹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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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7月23日讯 *ST阿继(000922)以及公司原高管因违反信息披露义务日前遭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经证监会查明,*ST阿继在1999年至2004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有未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阿继集团承担上亿元银行贷款债务及可观的财务费用事项。而时任董事朱大萌、程力、张忠杰、王慧宇、贺德宝、段洪义、夏卫国、邹忠刚、刘存有在通过*ST阿继1999年至2004年年报的有关董事会决议上签字。 按照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对朱大萌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程力、张忠杰、王慧宇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贺德宝、段洪义、夏卫国、邹忠刚、刘存有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全景网/曹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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