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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第2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07年08月03日 09:30 作者
  本年度第二次考试将于6月举行,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6月23日—24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宁、南昌、

哈尔滨、重庆、南京、宁波、太原等11个城市同时举行考试。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 

四、考试大纲和教材 

考试大纲、教材使用2006年版。

五、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11日—22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协会网站www.sac.net.cn,按照要求报名。 

  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六、考试方式 

  全国统考,闭卷,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七、其他说明 

考试详细时间、考场详细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年有效。 

  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并可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八、考试咨询电话 

021-68545767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0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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