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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呼叫中心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7日 11:10 |
作者: |
公司回复之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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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租赁大股东的厂房据说是用于包装文化产业基地,为何在以前的公告中未提到该项目,项目是否有可行性报告?是否准备搬迁目前的厂房? 答:包装印刷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8月,国务院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把印刷包装业列入今后重点发展产业之一,公司一直致力于高档化妆品塑料包装及印刷的产业发展,公司将抓住历史新机遇,加快发展步伐,公司租用厂房拟将其打造成为包装文化产业基地仅是场地使用思路,不是具体实施项目,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落实场地使用并履行披露义务。关于搬迁问题,目前公司位于坂田的生产基地仍在正常运行,但现有场地已难以满足深圳本部经营规模持续扩张的需要,公司租用厂房主要用于新增产能,目前公司暂时没有搬迁计划。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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