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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5月16日 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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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近期有关人士对部分上市公司纳税事宜提出了一些看法,具体情况如何? 答复: 为了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部分上市公司纳税等事宜,现将投资者重点关注的10家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澄清公告等公开信息中披露的相关内容摘录如下,供投资者参考。
一、歌尔声学(002241) 1、公司《审计报告》的“财务会计报表附注”之“五、税项” (4-1-34页)部分披露如下: “本公司的前身—怡力达原是位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成立的生产性合资经营企业,成立于2001年6月25日,2002年认定为第一个获利年度,合同约定的生产经营期20年,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同时,怡力达于2003年11月被确认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企业证书编号:44-07345A),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2005年度、2006年度执行15%减半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即7.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五、政策风险”之“(一)所得税政策的变化风险”(1-1-30页)披露如下: “公司是注册于潍坊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的企业,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鲁科高字[2003]154号,公司自2003年11月被确认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3、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形成”之“(五)2007年5月股权转让、变更为内资企业”(1-1-36页)披露如下: “由于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根据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潍坊怡力达电声有限公司经营期不满十年追征已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报告》,公司于2007年5月28日补缴了2002至2006年度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共计10,369,661.21元。” 4、《审计报告》的“财务会计报表附注”之“五、税项”(4-1-34页)部分披露如下: “2007年5月,根据潍外经贸字(2007)第96号批复,怡力达的外方股东香港歌尔将其持有的全部外资股股权转让给怡通工和自然人姜滨,怡力达由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由于合资公司实际经营期不满10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能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应补缴以前年度已经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款,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经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审核确认,公司补缴了以前年度予以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并将各期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计入相应所属期所得税费用。” 5、《审计报告》的“财务会计报表附注”之“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之“19、应交税费” (4-1-50页至4-1-51页)部分披露如下: “2007年5月,根据潍外经贸字(2007)第96号批复,本公司的前身怡力达由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由于合资企业实际经营期未满十年,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根据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关于怡力达经营期不满十年追征已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报告》文件审核确认,怡力达补缴企业所得税10,369,661.21元,同时追溯调整报告期内各期期末的应交所得税数额,由此造成2007年年初账面欠税12,953,131.51元,在2007年5月份已全部清缴。”
二、天威视讯(002238) 公司招股意向书第197页就应交税费情况进行了披露,披露内容如下:“应交税费2007 年末余额比2006 年末余额下降了86.20%,主要原因系2007 年缴纳了2002 年前应交未交所得税21,369,424.73 元。关于应交未交所得税21,369,424.73 元的具体情况为:根据国税发[2001]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下列收入不征或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一)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为:1.财政拨款;2.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3.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4.国务院明确批准的其他项目;(二)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在2002 年底前暂不作为应纳税收入。”本公司据前述规定于2001 年度和2002 年度未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在随后向深圳市有关部门申请免征以上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时,获知本公司不属于国税发[2001]15 号中所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因此,2007 年5 月18 日,本公司向相关税务部门缴纳了2001 年度和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合计21,369,424.73 元。”
三、九阳股份(002242) 1、招股说明书第170页披露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利润表: 2007年度 2006年度 2005年度 一、营业收入 1,942,805,380.28 933,814,768.40 750,377,431.1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05,599,618.96 43,056,520.02 43,510,804.6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15,076,187.32 43,339,516.79 43,121,133.91 减:所得税费用 52,391,975.26 0.00 4,989,969.4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62,684,212.06 43,339,516.79 38,131,164.47 2、招股说明书第175—176页披露杭州鸿阳最近三年利润表: 项 目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一、营业收入 1,083,991,584.86 715,282,807.38 269,260,466.3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14,750,625.22 83,534,262.41 32,984,489.3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18,829,322.87 82,758,518.09 32,707,444.63 减:所得税费用 28,407,577.03 0.00 0.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0,421,745.84 82,758,518.09 32,707,444.63 3、招股说明书第174页披露: 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行为追溯调整至申报财务报表最早期间的原则,本公司最近三年备考合并利润表如下: 项 目 2007年度 2006年度 2005年度 一、营业收入 1,942,805,380.28 1,037,663,198.49 773,912,521.8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07,192,110.46 118,889,997.40 72,534,600.5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17,070,270.37 119,625,828.84 72,375,309.68 减:所得税费用 52,555,994.74 0 4,989,969.4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64,514,275.63 119,625,828.84 67,385,340.24 4、招股说明书第188页披露: 根据济南市槐荫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山东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认定生产性企业的批复》(槐国税发[2005]40号),发行人被认定为生产型中外合资企业,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经济南市槐荫国家税务局(槐国税函[2007]12号)的认定,发行人2005年为开始获利年度,2007年为减半优惠期的第一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 根据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关于确认杭州鸿阳家电有限公司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定期减免税优惠资格的批复》(杭国税开发[2005]14号文)和《关于杭州鸿阳家电有限公司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批复》(杭国税开发[2006]172号),确认杭州九阳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该公司2005年为开始获利年度,2007年为减半优惠期的第一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3.2%。 5、招股意向书第219—220页披露: 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分析 (1)主要产品市场需求迅速扩大带动公司销售快速增长 2007年,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迅速扩大。根据中怡康时代的发布的市场研究报告,2007年豆浆机市场容量为530万台,较2006年的280万台猛增89.29%;2007年电磁炉市场容量为2,600万台,较2006年的2,318万台上升12.17%。本公司主要产品市场需求的扩大有力拉动了公司的销售,为公司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基础。 (2)公司加大管理和营销投入,市场份额稳步提升 2007年,本公司主要产品豆浆机和电磁炉的市场份额继续保持稳中有升的趋势。公司的豆浆机产品始终保持行业领导地位,市场占有率稳定在80%以上。电磁炉作为公司的另一重要收入来源,市场占有率近年来稳定增长,从2005年不足8%增长到2007年的10%以上。同时,公司料理机、榨汁机、开水煲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也稳定增长。 (3)主要产品平均销售单价相对稳定 公司不断推出附加值较高的新产品,改善产品结构,使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了相对稳定。公司推出的五谷豆浆机逐渐替代售价较低的浓香豆浆机。2005年、2006年和2007年,豆浆机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209.09元、232.77元和221.00元。在电磁炉产品线上,公司逐渐以附加值较高的A类和B类产品替代销售价格较低的C类产品,使公司电磁炉产品的销售单价保持相对稳定。
四、飞马国际(002210) 飞马国际于2008年5月8日发布澄清公告,公告披露内容如下: 1、公司历年都是依法申报、纳税,不存在偷漏税行为。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对公司2004年-2007年6月的纳税情况均出具了无违规的证明。 2、因公司财务人员对税务政策理解不透彻及存在偏差,造成2004年和2005年未正确申报纳税。公司在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24页“第四节 风险因素、十、未正确申报纳税风险”已作了如实的披露。披露内容为“因公司财务人员对税务政策理解不透彻及存在偏差,造成2004年和2005年未正确申报纳税。2004年未正确申报纳税的金额为:1,283,908.03元,2005年未正确申报纳税的金额为:4,701,652.68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已主动向税务主管机关递交了补正后的纳税申报表,并如数补缴了税款,发行人税务主管机关未对公司未正确申报纳税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发行人律师经核查认为,发行人2004年度、2005年度未正确申报纳税的行为现已不存在处罚风险。保荐人经核查认为,发行人2004年度、2005年度未正确申报纳税的行为对本次发行与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3、公司整体所得税率存在一定波动的原因是因为公司母、子公司的所得税率不同。2004年-2007年,公司母公司在深圳注册,企业所得税率的适用税率为15%;在东莞、苏州注册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率的适用税率为33%;在上海浦东新区注册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率的适用税率为15%;故合并报表所反映的公司整体企业所得税率会根据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有所变化。
五、九鼎新材(002201) 公司招股说明书175-177页及2008年5月15日相关公告中披露了以下内容: 1、公司近四年应交所得税与所得税费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应纳税所得额 40,064,963.48 37,966,242.11 28,892,140.59 12,125,475.65 抵税前应纳所得税额 13,221,437.95 12,528,859.90 9,564,606.40 4,001,406.96 国产设备抵税额 4,393,557.86 4,018,641.04 9,564,606.40 4,001,406.96 应纳所得税额 8,827,880.09 8,510,218.86 273,696.71 利润总额 38,467,389.60 35,390,576.09 22,419,810.12 12,557,375.89 当期所得税费用 8,827,880.09 8,510,218.86 273,696.71 递延所得税费用 -64,052.70 -555,173.46 333,764.61 -1,089,448.04 减:所得税退税额 273,696.71 当期列支的所得税费用 8,763,828.20 7,955,045.40 607,461.32 -815,751.33 净利润 29,703,561.40 27,435,530.70 22,359,742.22 13,373,127.22 当年实际缴纳所得税额 8,529,293.47 0 0 275,901.28 公司近四年来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是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从上表中可以看出,2004年至2007年分别抵免所得税4,001,406.96元、9,564,606.40元、4,018,641.04元、4,393,557.86元。 2、公司近四年国产设备抵税审批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抵免税年度 文 号 当年抵免税额 2004年 皋地税技设抵字(2004)第014号 4,001,406.96 2005年 皋地税技设抵字(2005)第008号 9,564,606.40 2006年 皋地税技设抵字(2006)第011号 4,018,641.04 2007年 皋地税技设抵字(2008)第013号 4,393,557.86 3、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之相关规定 公司近年来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是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的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六、武汉凡谷(002194) 1、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第148页披露以下内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第290 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013 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等规定,本公司报告期内享受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情况如下。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抵免年度 抵免金额 东新地税减免字〔2007〕第06号 2007 年9 月 2006 年度 10,080,000.00 元 东新地税一所减免字〔2007〕第04 号 2007 年4 月 2005 年度 725,486.27 元 东新地税减免字〔2006〕第06 号 2006 年7 月 2004 年度 7,928,491.86 元 管字〔2004〕第26 号 2004 年7 月 2003 年度 3,631,941.87 元 2、公司招股说明书第154页披露以下内容: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应缴企业所得税余额为3,536.40 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根据相关规定测算,本公司2006 年度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较大,在没有取得正式审批文件前,地方税务部门允许本公司预留应缴企业所得税予以抵扣。2007 年9 月,本公司取得东新地税减免字〔2007〕第06 号文件,批准2006 年度抵免企业所得税金额为1,008.00 万元。 2)本公司2007 年上半年利润总额增长较快,2007 年1-6 月实现利润总额10,732.71 万元,应交所得税1,561.44 万元,导致2007 年6 月30 日应缴企业所得税余额较大。 3)根据地方税务部门征缴计划和审批权限,地方税务部门允许本公司缓缴部分企业所得税。同时,地方税务部门还实施税收监管第三方账户,由本公司在指定银行开立缴税专用账户,不得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其他结算支出,地方税务部门有权限从该账户中按规定扣缴税款。 关于本公司税收缴纳情况,2007 年7 月20 日,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出具证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执行税收法规,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自2004 年1 月1 日至今在履行申报纳税方面未受到税收行政处罚。
七、山东如意(002193) 公司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及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信会师报字(2007)第23333号”“关于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申报财务报告期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纳税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说明”对税金的缴纳情况进行了披露。其中公司招股意向书第180页第6点应交税金中披露“公司已于2007年8月15日前缴纳了全部欠交的企业所得税5,684,408.50元。”
八、辰州矿业(002155) 公司在IPO招股说明书251页中披露:“公司应交税费余额较大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和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较大。2006年末,公司应交增值税余额1,131万元为2006年12月份的应交增值税,由于此项税费在2007年1月10日之前入库,故在2006年12月31日时点存在应交增值税余额。2006年末,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8,864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本部及所属的湘安钨业、新龙矿业等子公司,近年来因盈利大幅增长,应缴企业所得税大幅上升;而主管税务机关每年税收征收额的增长幅度受其上年基数的影响,公司本部及所属的湘安钨业、新龙矿业等子公司每年实际上交企业所得税的数额均据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来确定,近年来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数额低于应交数。”
九、广电运通(002152) 1、公司招股说明书第119页第六节、三、(一)发行人市场份额变化情况披露: “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和拓展,公司生产的ATM已经批量进入农行、中行、交行、邮储、建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以及各地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是我国唯一一家通过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四大行总行和邮储入围评审的国内ATM供应商。2004-2006年,公司ATM销售量分别为1,418台、1,849台和3,210台,呈高速增长态势,公司在行业中市场占有率也随之快速提升。目前,公司现已形成年产6,000台ATM的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及销售量在国内ATM供应商中均名列第一,国内市场占有率16.45%,居我国ATM行业第三位。” 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第20页中披露:“随着公司市场地位的巩固和提升,研发实力的进一步增强,生产能力的大幅提高,公司产品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使得公司2007年经济指标实现大幅增长。2007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8,089.65万元,同比增长93.9%;实现营业利润19,658.67万元,同比增长135.41%;实现利润总额25,834.65万元,同比增长152.5%;实现净利润23,156.98万元,同比增长156.73%。” 2、公司招股说明书第211页第十节、四、(二)所得税率及税收优惠披露: “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生产企业,并于2000年12月29日取得广州市科学技术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该证书每年3月1日至4月15日进行年度审核,本公司2006年已办理年度审核手续。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穗地税发[2001]115号“关于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本公司从2001年1月1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税收优惠:2001年7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税[2000]25号文的规定,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经主管国家税务局审核后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招股说明书第235页第十一节、一、(二)、1、5)应交税费披露: “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2005年末应交税费比2004年末增加了2,739.23万元,增长了532.61%,主要是因为: ①2005年期末应交增值税比2004年增加了1,931.66万元,主要是因为2005年货币自动处理设备销售收入比2004年增加了5,797.70万元,毛利比2004年增加了2,890.82万元;此外,年底与中行、农行签约的产品,有部分已开票未发货,公司未确认会计收入。但是由于已经开出发票,导致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比会计收入大。 ②2005年期末应交所得税比2004年增加了589.55万元,主要是因为2005年利润总额和接受捐赠材料增加。 2006年末应交税费比2005年末增加了2,608.89万元,增长了89.56%,主要是因为: ①2006年期末应交增值税比2005年增加了2,505.49万元,主要是因为2006年货币自动处理设备销售收入只比2005年增加了14,303.77万元,毛利比2005年增加了8,319.66万元;此外,年底与农行签约的产品,有部分已开票未发货,公司未确认会计收入。但是由于已经开出发票,导致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比会计收入大。 ②2006年期末应交所得税比2005年增加了120.78万元,主要是因为2006年利润总额增加。” 4、招股说明书第252页第十一节、二、(三)、10、所得税披露: “2004-2006年公司所得税逐年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利润总额逐年增加。 公司各年所得税变化与税前利润总额变化不成完全线性关系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存在金额较大的应纳税所得调整事项,主要有根据增值税退税确认的补贴入、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等项目。” 5、招股说明书第256页第十一节、三、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披露: “公司2004-2006年支付的各项税费分别为1,777.83万元、1,864.37万元和5,121.68万元,2006年与2005年相比缴纳税款上升的主要原因主要是2006年缴纳了2005年末未缴的各项税金3,151.17万元(主要为增值税2,245.51万元以及企业所得税720.58万元),而2005年缴纳2004年末未缴的各项税金为486.61万元。” 6、公司《律师工作报告》中第19页三、(十一)披露说明如下: “2007年1月23日,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从二OO三年至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止,能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纳税,不存在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局独立申报纳税。”
十、方圆支承(002147) 1、招股说明书第127-128页“(十)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及主要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和审计报告第25-26页“四、税项”披露以下内容: 公司按33%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90号、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13号等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004年度抵免所得税3,438,508.00元系公司回转支承数控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已经马地税函[2004]235号文审核批准。 2006年度抵免所得税5,364,080.00元系公司回转支承数控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已经马地税函[2006]6号文审核批准。 2、招股说明书第148页-153页“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披露以下内容: 2004年、2005年、2006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636.09万元10,237.88万元、15,603.15万元,2006年营业收入比2005年增长52.41%,2005年营业收入比2004年增长18.55%,2006年公司营业利润3370万元,而2005年营业利润为1983万元,而2004年营业利润为2173万元,2006年营业利润比2005年增加1387万元,增长幅度为69.91%,2005年营业利润比2004年下降8.75%。 3、招股说明书第118页“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3现金流量表” 披露:“2004-2006年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支付的各项税费金额分别为889.60万元、990.34万元、3,707万元。” 4、审计报告第36页披露:“2004-2006年本公司未缴纳的各项税费金额分别为874.18万元、1,564.33万元、1,622.91万元。” 5、公司于2007年7月16日刊登的《发行保荐书》第10页披露:“公司于2006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对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了全面清查,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对有关会计科目和会计账户进行了差错调整,充分估计了这些调整对公司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调整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少缴的企业所得税进行了补充申报,并于2006年12月足额缴纳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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