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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8年05月16日 09:25 |
作者: |
公司回复之1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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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木子: 贵公司与母公司如何处理好同业竞争的问题啊?母公司积极收购大广高速河南段,经营新郑高速迟迟不验收,不注入上市公司(已4年),不知贵公司如何处理好与母公司的利益?贵公司又如何发展呢? 公司回复: 目前公司运营资产与母公司运营资产不存在竞争关系。新郑高速公路由河南省交通厅新郑高速公路管理处运营管理,并非母公司资产。由于国家新的收费公路转让办法尚未出台,新郑高速公路竣工决算验收相关工作尚未完成,该路仍不具备转让条件。条件成熟后,将积极推进转让工作。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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