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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一季度处罚234家保险机构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7年04月10日 05:57 作者 徐 涛
    证券时报记者  徐 涛
  本报讯  今年一季度,中国保监会各保监局加大执法力度,共派出189个检查组计755人次,对263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其中,检查产险机构150家,检查覆盖率6.72‰;检查寿险机构80家,检查覆盖率2.68‰。
  针对查实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保监局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共对234家保险机构实施235家次行政处罚,同比增加213.33%,环比增加190.12%。其中,责令撤换高管人员21人,同比增加61.54%;罚款696.20万元,同比增加124.51%;吊销许可证5项,同比增加150%;给予78家机构和72人警告;取缔业务1家,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6项。
  上述处罚中,依法加大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力度,严肃追究高管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共处罚122人(其中高管人员86人),同比增加248.57%。其中,责令撤换高管人员21人,同比增加61.54%;给予个人罚款110.8万元,同比增加702.90%;警告72人,同比增加323.53%。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集中表现为三种类型:一是非理性价格竞争问题,占比34.89%。主要是违规批单退费,擅自修改条款,变相降低承保费率;二是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问题,占比30.64%。主要是虚列营业费用,虚挂应收保费,制作阴阳单,坐扣、截留保费;三是保险中介机构违规经营,占比25.53%。主要是虚开中介发票,与非法机构和个人发生业务。
  就执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该负责人举例指出,在检查中,查实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直属支公司违规批单退费484.29万元,向非法代理机构支付手续费517.70万元,虚挂应收保费508.71万元。给予该支公司罚款30万元,主要负责人责令撤换、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查实阳光财险广东分公司所属营业部采取个人报销费用方式,虚列营业费用128.8万元。给予该分公司责令改正、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查实永安财险山西分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太平洋产险山西分公司,大地保险山西分公司,人保财险朔州市城区支公司、朔州市开发路营销服务部,天安保险山西分公司吕梁营销服务部共7家保险机构,以手续费名义向保险中介机构累计转账419.21万元,中介机构违规返还现金378.13万元。分别给予相关保险公司罚款1万—3万元,相关中介机构警告、罚款1万—3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负责人表示,一季度,各保监局还对233家机构及个人实施监管谈话90次,下达监管函201份,通报批评7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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