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钟国斌)中金所日前发布修订后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新增即时全部成交或撤销限价指令和即时成交剩余撤销限价指令,并开展国债作为国债期货保证金业务试点。
根据修订后的《交易细则》,中金所按指令价格保护深度和成交条件不同,将原有市价指令扩展为即时成交剩余撤销指令、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指令、最优一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指令、最优一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指令、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指令和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指令等六种市价指令类型,客户可自主选择使用。修订后的《交易细则》将于明年1月26日实施。
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制度是境外市场的通行做法,有利于降低市场运行成本。中金所将于明年1月1日起在国债期货产品开展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