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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通知新仓单、现行仓单系统并行运行
证券时报 高璐 2006年07月06日 0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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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高 璐 本报讯 上海期货交易所昨日印发的《关于新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客户开户和运行时间的通知》表示,为使新标准仓单管理系统试运行顺利进行,要求各其会员单位和指定交割仓库积极配合,继续完成客户开户、仓单生成和录入、交割、期转现、仓单作为保证金等工作。 通知对相关具体事项作出安排:一、各会员单位应于7月10日前完成新仓单系统的开户手续;各会员单位的客户,特别是拟在0607各品种期货合约进行交割或办理仓单生成或作为保证金等的客户,应于7月12日前完成新仓单系统的开户手续。 二、0607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交割在新标准仓单系统和现行仓单系统上并行运行,卖方会员在提交纸质仓单给交易所的同时,应于新标准仓单系统上提交电子仓单,交易所在卖方会员完成纸质仓单和电子仓单提交后,划拨交割货款。买方会员在新标准仓单系统上把电子仓单分配给买方客户后,交易所才发放纸质仓单给买方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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