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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发布春节期间风控措施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1日 08:19 | 作者:王晓伟
和讯期货消息 1月31日上期所发布了春节期间风控措施,对春节前后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自2013年2月7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 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为5%; 螺纹钢、线材和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9%,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 铜、锌、铅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0%,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1、春节临近,为有效防范假日期间市场风险,维护市场安全健康运行,1月3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对春节长假前后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并提醒会员、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指定交割仓库、投资者等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工作。 2、考虑此次春节休市时间较长,节假日加上双休日共计9天休市,从防范市场长假风险考虑,需要上调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限制,以维护假日期间市场安全。为此,交易所在春节前将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上调2个百分点,涨幅幅度限制扩大1个百分点。具体做法是:自2013年2月7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8%,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为5%;螺纹钢、线材和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7%调整为9%,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铜、锌、铅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8%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1%,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12%,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8%。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3、根据品种波动率和成交情况和市场综合情况,交易所在春节后将铜、铝、锌、天胶品种的日常交易保证金比例在原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涨幅幅度限制缩小1个百分点,将铅、燃料油品种的日常涨幅幅度限制缩小1个百分点,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其他品种的交易所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这样调整还可以发挥这些品种的合约保证金水平能够根据持仓量变化进行动态化调整的作用。具体做法是:2月18日恢复交易后,将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5%,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3%;铜、锌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7%,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8%,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8%,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螺纹钢、线材、黄金和白银交易保证金比例则恢复至原有水平。 4、节后虽然下调了铜、铝、锌、铅、天胶、燃料油品种的涨跌幅度限制或保证金水平,但由于我所实行阶梯保证金制度,像铜、天胶品种主力合约的持仓量已经达到执行较高阶段保证金水平的规定,因而,其主力合约的保证金水平不会受到此次调整的影响。总体上,此次相关品种保证金调整不会对市场产生太大的冲击。 5、交易所在通知中提示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节前做好压力测试和风险应急预案,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节日期间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 6、上期所在通知中强调会员单位应当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调整、交割准备等事项,提前检查用于合约交割仓单的数量和有效期限,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报和开具工作,切实防范交割风险;同时,提示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做好应对预案,保证业务正常进行;提示各指定交割仓库做好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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