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期货频道>业界资讯
大商所修改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标准
来源 上海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24日 13:34 作者 李茜
 

  本报讯

  7月20日,国内期货交易所同时公布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修正案,该修正案已于昨日正式生效施行。

  据大商所相关通知,大商所本次规则修改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是修改自成交行为、频繁报撤单行为、大额报撤单行为的监管标准。原认定标准中的“超过5次”、“超过500次”以及“超过400次”分别调整为“达到5次(含5次)以上”、“达到500次(含500次)以上”以及“达到400次(含400次)以上”。

  二是考虑到客户可以在多家期货公司进行交易,期货公司较难掌握客户的异常交易行为,新规则取消了对发生异常交易客户所在期货公司单位采取强制监管措施的要求。

  三是豁免合理交易行为。由套利交易、套保交易所产生的自成交行为、频繁报撤单行为、大额报撤单行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被动超仓不再作为异常交易。

  四是修改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第三次合并持仓超限的监管措施。根据新规则,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发生第三次合并持仓超限的,不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是否自行平仓,交易所对其限制开仓的时间原则上都不得低于6个月。

 
 
文档附件:
 

 相关新闻
·豆粕强势涨停创新高 (07-17 11:22)
·资金百亿留仓豆粕疯狂未了 (07-12 10:04)
·焦煤期货或接棒白银上市 (07-11 09:46)
·大商所测试焦煤期货交易 (07-10 09:05)
·大商所全市场测试焦煤期货交易 焦煤期货上市临近 (07-10 09:17)
·天气炒作持续 豆类强劲上涨 (07-06 10:58)
·大商所启动焦煤模拟测试“小合约”亮相 (07-06 09:01)
·供应紧张豆价牛气冲天 (07-05 12:40)
·资金青睐 豆粕持仓迭创新高 (07-04 09:30)
·大商所调整大豆、玉米、豆油交割仓库 (06-15 09:08)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