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16日 09:01 |
作者: |
汪睛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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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近日公布了上期所公布的《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认定标准的通知》和《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报备工作的通知》,对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认定标准加以明确,且对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报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去年11月,上期所公布《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后,本着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的“三及时”原则,在严厉打击异常交易行为、遏制过度投机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去年11月22日以来,上期所累计处理“异常交易行为”92起,其中自成交超限54起,频繁报撤单超限38起。对自成交、频繁报撤单超限的客户所涉及会员进行电话提醒91次;约谈会员总经理及首席风险官5次;将异常交易行为达到2次的7位客户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并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向全体会员通报;对异常交易行为达到3次的1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并对其所在会员单位下发《监管警示函》。 今年以来,根据证监会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强化监管工作力度、打击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指示精神,上期所对违规案件继续严格查处,包括增配监控人员做到人盯品种,对实时监控中发现的异常交易、对敲等违规行为,根据交易所规则给予及时处理,对于盗用他人期货账户转移资金等涉嫌违法行为将移送证监会稽查局处理,对于市场潜在的重点风险予以及时发现、跟踪、分析、评估和预警,坚决杜绝可能出现的价格操纵行为。上期所将进一步细化和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切实加强期货交易所一线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异常交易,遏制过度投机,确保期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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