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闻晨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16日 10:09 |
作者: |
韩益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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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 韩益忠
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为有效防范两节期间市场风险,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海期货交易所对9月20日至10月8日期间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作统一调整,中秋节和国庆节之间交易日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不作恢复。
具体调整内容是,自2010年9月20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2%;自2010年9月21日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7%。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如果2010年10月8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恢复如下:一、铝、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涨跌幅度限制为5%;二、锌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5%,涨跌幅度限制为5%;三、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涨跌幅度限制为5%;四、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5%,涨跌幅度限制为5%。
据了解,法定假日前进行风险警示及调整保证金收取比例等风控措施,提前做好市场风险评估,落实风控措施与市场预警工作,确保市场运行平稳,是交易所一贯的做法。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期即将来临,由于此次两节相距较近、时间跨度长,存在相互影响并可能出现叠加效应,为有效防范长假风险,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保证市场平稳运行,上海期货交易所继续贯彻中国证监会“维稳”中心工作的要求,统筹制定了中秋国庆长假风险控制应对措施。同时, 9月15日、16日,交易所还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全国重要地区召开长假风险警示座谈会,向会员单位和投资者传达高度重视防范长假市场风险工作的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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