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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上期所25日发布《关于做好2010年清明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对清明节休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等事项作出安排。上期所要求各会员单位做好清明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同时提高各品种合约的保证金水平至9%。 根据上期所通知,自4月1日收盘结算时起,铜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9%;自4月2日起,上述期货品种各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6%。如果4月6日未出现单边市,铝、锌、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涨跌幅度限制为5%;铜、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涨跌幅度限制为5%。 上期所要求各会员单位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大小适当提高节日期间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以防范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带来的影响,确保市场平稳运行。(俞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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