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21日 07:27 |
作者: |
郝春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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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将在端午节期间调整 各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 本报讯 大连商品交易所昨日向会员单位发出通知,决定在2009年端午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作如下调整: 自2009年5月26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聚乙烯、棕榈油和聚氯乙烯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0%,涨跌停板扩大至7%。 自2009年6月1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聚乙烯、棕榈油和聚氯乙烯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7%,涨跌停板恢复至5%;黄大豆2号和玉米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5%,涨跌停板恢复至4%。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郝春明) 聚氯乙烯期货合约 上市交易具体安排出炉 本报讯 昨日,大商所向会员单位发出通知,就聚氯乙烯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给出了具体安排: 上市交易时间:聚氯乙烯期货合约自2009年5月25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 上市交易合约: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v0909、v0910、v0911、v0912、v1001、v1002、v1003、v1004、v1005。各合约挂盘基准价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 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聚氯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上市初期暂定为合约价值的7%,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8%。 交易手续费:聚氯乙烯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为6元/手,当日同一合约先开仓后平仓交易手续费按3元/手收取。自上市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会员每月日均成交量达到800手,同时月日均持仓量达到200手,每手合约交易手续费减收2元;会员每月日均成交量达到400手,同时月日均持仓量达到100手,每手合约减收1.5元。 持仓信息公布:每交易日结算后,交易所将公布聚氯乙烯期货合约所有会员当日成交量和持仓量。 聚氯乙烯的指定质检机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CCIC)、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 此外,通知也给出了具有大连商品交易所聚氯乙烯推荐品牌资格的厂家名单和指定交割仓库名单,以及聚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入出库费用最高限价。(郝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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