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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调整“五一”期间保证金水平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24日 08:01 作者 李中秋
    上海期货交易所23日发出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做好“五一”期间的风险控制工作,并同时调整了假日前后的保证金和涨跌停板水平。据悉,自4月29日收盘结算时起,各合约保证金水平提高至9%。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对“五一”休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等事项作如下安排:自2009年4月29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9%;4月30日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6%。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如果5月4日未出现停板,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如下:铝、锌、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涨跌幅度限制为5%;铜、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涨跌幅度限制为5%。 
  上期所提醒,各会员单位应做好铜、铝、锌、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相关合约的持仓限额、整倍数调整的风险控制工作。黄金Au0905合约的自然人持仓在4月30日收盘后应该为0手。燃料油Fu0905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4月30日,该合约的交割日为5月4日至5月8日。 
  此外,上期所要求各会员单位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醒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结构,做好相关合约的交割准备,并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大小,适当提高节日期间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以防范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价发生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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