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1日 09:07 |
作者: |
王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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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昨日宣布,开展早籼稻期货交易各项准备工作就绪,相关程序履行完毕,批准同意郑州期货交易所挂牌早籼稻期货合约。此前,证监会于3月23日宣布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早籼稻期货交易。
早籼稻期货合约的具体挂牌时间由郑州期货交易所根据市场状况及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
据悉,获批的早籼稻上市和约交易单位为10吨/手,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吨,而合约的最小变动单位为1元/吨。早籼稻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为1、3、5、7、9、11月,合约的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而到期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倒数第七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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