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7日 08:49 |
作者: |
金士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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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在上周末发布公告,批准了CBOT提交的对于非农产品相关企业持有农产品交割文件(包括船运证明和注册仓单)数量进行限制的建议。此举固然能抑制市场投机,但也有评论人士认为,这不利于投机者参与农产品市场,由于市场流动性受限,反过来将使风险变得难以转嫁。 着眼套期保值者利益 在CFTC对于商品市场的参与者分类中,利用期货和期权市场对现货交易进行风险对冲的参与者持有的头寸被称为商业头寸,其余的头寸被称为非商业头寸。例如在商品期货和期权市场中进行的投机和套利交易的基金等机构持有的头寸即可归入非商业头寸。 为了维护商业头寸持有者的利益,CBOT与今年1月5日和2月5日先后两次向CFTC提交对于非商品目的交易者持有的交割文件数量进行限制的建议。CFTC最终在2月12日给予了批准,并对相关交易规则进行了修正。此次的限制措施将涉及到CBOT包括玉米、小麦、大豆、糙米及其迷你合约等在内的所有农产品期货品种。CFTC认为,此次的规则修正将减少非商业(即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目的交易者持有大量交割文件而对合约价格带来的不利冲击。 有分析人士表示,所谓“不利冲击”是对利用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的交易者来说的。套期保值是指交易者在进行现货交易的同时,通过期货市场进行方向相反的交易,以实现价格风险的对冲。而这样的交易成功的前提是,期限价差在临近交割时会收敛。而如果投机者持有数量过多的仓单等交割文件,就能够影响交割时的期限价差,使套期保值者的交易失败。这也就是国内期货交易中常说的“逼仓”。 上周末的报告称,CBOT将在2月17日正式实施这一修正后的规则。新规则要求,非商业目的的期货交易者持有的玉米、大豆、小麦、燕麦和糙米春运文件和注册仓单不能超过600份;豆粕期货不超过720份;豆油期货不超过540份。在玉米、小麦、燕麦、糙米、大豆和豆粕品种上持有超过限制数量交割文件的非商业目的期货交易者需要在今年5月31日前满足限制要求;在豆油品种上“超限”的非商业目的参与者需要在今年9月25日前满足限制要求。 CFTC执行主席Michael V. Dunn对此次的规则修正评论称,CFTC将密切关注此次规则修改的有效性。“如果谷物市场的期限价格一致性仍然存在问题,CFTC将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农产品市场流动性或受威胁 在期货市场中,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都是重要的参与力量。套期保值者将自身在现货交易中面临的价格风险转移到了期货市场中,而市场中的投机者则承担了这一部分的风险,以期获得投机收益。因此投机者和套期保值者在市场中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而在过去一年中,农产品市场和其它商品市场一样,价格出现了大幅波动。外界对于投机资金在市场价格波动中扮演的角色有着颇多争议。由于农产品期货最终会实行实物交割,如果投机资金一方面控制用于交割的注册仓单等交割文件,另一方面在期货市场中建立头寸,并使得期现价差无法在合约到期时实现收敛,就能使套期保值者因为交易失败而平仓离场,投机者能够以此为自己带来额外的收益。 国内一家期货公司的高管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CFTC批准CBOT对于投机者持有的实物交割文件(如仓单)的数量进行限制尽管减少了交割月中期现价差扩大的风险,方便了套期保值交易,但这也有可能抑制部分投机者的参与热情,进而降低市场的流动性。而这最终也将影响套期保值者的利益。因为在低流动性的市场中,风险会变得难以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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