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12月26日 07:41 |
作者: |
李中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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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会员单位控制假期风险
□本报记者 李中秋 上海报道 上海期货交易所昨日向各会员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元旦期间的期货市场风险防范工作,上期所同时根据市场情况对各品种的保证金水平作出相应调整,自27日收盘结算时各品种保证金增至8%,1月2日结算时起恢复或分别调整。
通知指出,近期国内外商品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较为剧烈,鉴于目前市场不确定因素增多,且临近“元旦”假期,为防范此间可能发生的市场风险,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对“元旦”休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自2007年12月27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均由原比例提高至8%。自2008年1月2日收盘结算时起,铝、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8%恢复至原比例。铜、锌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8%调整为7%。此外,有关合约根据规定须提高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上期所要求,各会员单位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醒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结构,并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大小适当提高节日期间保证金的收取比例及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以防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请广大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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