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07月19日 07: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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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入境)日期超过180个自然日的LLDPE不能注册仓单 由于LLDPE属工业化产品,一般仓库不具备质量检验能力,为确保期货商品符合合约要求,交易所指定权威的质检机构从事检验工作。商品仓单注销后,仓库需要保证货主所提的货物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为保证入库商品质量安全,交易所规定,境内生产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180(含)个自然日;境外生产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或者《进境货物备案清单》进境日期)不得超过180(含)个自然日。交易所还规定,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必须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交易所介绍,LLDPE仓单注册日期限制与仓单有效期是紧密相连的,这两项规定使得客户在接到期货货物时距生产日期最多不超过1年半的时间,货物质量和包装材料都能符合使用要求,利于防范交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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