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2日 08:52 |
作者: |
张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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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雪 ○编辑 金苹苹 融资融券业务的操作流程相比其他业务比较复杂,主要由征信、签订合同、开立账户、转入担保物、评估授信、融资融券交易、偿还资金和证券、结束信用交易8大基本环节。从今日起,本报记者将为您逐一详细解释各个环节在实际操作中的要点。 在评估授信环节,对于“到底能否获得授信额度”,相信不少投资者都弄不清楚。具体来说,投资者成功开设信用账户后,证券公司将根据投资者信用账户整体担保资产,评估确定可提供给投资者的融资额度和融券额度。 比如,一位客户提交100万元现金和10万股市价为20元的证券A作为担保物,假设证券A的折算率为60%,那么客户提交的担保物价值为220万元,计算过程为:担保物价值=100+200×60%=220万元 投资者经过征信后,如果证券公司给其评定的初始保证金比例为80%,就可以计算出投资者最大的融资融券额度为275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最大融资融券额度=提交的担保物价值/初始保证金比例=220/80%=275万元。 又比如,某机构投资者要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开立信用账户后,转入浦发银行50万股(市值10元)、资金500万元。假设:证券公司规定授信时的保证金比例为50%,浦发银行折算率为70%,则提交的担保物价值为850万元,那么最大的融资融券额度为1700万元。 据记者了解,目前6家试点券商授予投资者的最大额度为1000万元,为中信证券和海通证券的几位机构客户。海通证券融资融券部负责人表示,按照公式,这位客户可以获得2000万元以上的额度,但为了融资融券业务开展初期能平稳推出,仅批准了1000万元的总额度。 值得注意的是,每家证券公司对客户的融资融券额度计算方法会有所不同。客户卖出信用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须先偿还其融资欠款,未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前,客户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买券还券外不得他用。 (案例由海通证券、东方证券融资融券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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