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11月06日 08:25 |
作者: |
陆星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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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规范日常业务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上海期货交易所近日与工行、交行、建行、中行、农行五大结算银行进行了反复沟通与协商,决定统一各结算银行客户回单的格式、大小和内容,并定于2007年12月正式启用。 据了解,过去的结算银行客户回单无论格式、大小、内容等方面都很不统一。新的客户回单首先在名称上进行了统一,将以往的“结算凭证”、“记账回执”、“电子转账凭证”等名称统一称为“客户回单”。其次将不同大小及颜色的回单统一为20*12cm,颜色一致为收款人联红色,付款人联绿色,这不仅有利于会计凭证装订的便利性和美观性,也可大大提高工作人员分单效率,降低工作差错。另外,上期所还对回单的格式、内容及留存单联数等方面进行了统一,不仅可以使交易所方便地获取所需的信息内容,而且对将来多账户、多币种等结算业务的发展预留了空间,同时也考虑了各行的个性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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