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期货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02月27日 10:31 |
作者: |
于毅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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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日报 上海中期 于毅然
小杜参加过几次期货公司组织的股指期货培训,对股指期货非常感兴趣,在期货公司业务人员的建议下,小杜还参与了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由于小杜平时工作很忙,有的时侯来不及关注行情,到外地出差,有的时侯无法上网做交易。小杜想起期货公司的研发部工作人员小张对期货公司业务很熟悉,加上白天又在期货公司上班,说不定小张能帮上我的忙,于是小杜拨通辽小张的电话。 “小张啊,我听了您的几次讲座,觉得您对股指期货研究挺深的,我工作忙,有时顾不上交易,您看我把账户密码告诉您,你就替我交易,如果仿真交易做的好,将来推出实盘交易,我就将自己实盘账户交给你全权操作,如果获利,分成给你,您看如何?” “期货公司从事经纪业务时不得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也不得在经纪业务中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啊。”小张笑着回答说。 “那您能不能介绍一下交易水平高的其他客户,我委托他们交易。”小杜不甘心。 “目前我们国家还没出台《期货投资者基金法》,投资者如果委托他人交易一旦出现纠纷,缺乏相应法律保障。”小张一边翻阅着期货法规一边说。 “那像我种情况,有的时侯没有时间盯盘,就不能参与股指期货了?”小杜不解。 “那倒不是,您可以选择有时间的时侯做交易,比如就某一天有时间,你可选择做日内短线交易,当天开仓,当天平仓,不留持仓过夜,开仓后就要有时间盯盘,以更及时妥当处理自己的头寸。”
风险提示:现行法规规定,期货公司从事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也不得在经纪业务中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客户委托他人交易缺乏相应法律保护,这就需要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时要有充足的时间盯盘,及时妥善做出交易决策,妥善处理自己的头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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