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达期货研发部 程雄飞
为进一步鼓励资源性和有利于技术创新商品的进口,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出口,我国自2006年11月1日起,调整部分进出口商品暂定关税税率,铜、镍、电解铝等11项有色金属产品为15%。今年4月,国家调整了部分铜材的出口关税,板材、带材等的出口关税上升为10%。
不过我们认为,此次出口关税的调整对国内外铜市场的影响都很小,(对铝市场的影响将很大),原因是:
① 我国精铜出口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为主,而一般贸易出口量非常少,通常月度出口量不到1吨(2006年3月和4月出现的大量一般贸易出口是国储的交割行为,属特殊情况),因此调整一般贸易出口关税对精铜一般贸易出口量的影响非常小。
② 在此次调整之前(一般贸易出口关税10%),精铜一般贸易出口vs内销的比值为7.1;此次调整之后,该比值变为6.7。而无论哪个比值,都是目前不可能达到的水平,因此对套利也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但此次调整也表明,政府仍在继续“鼓励进口、限制出口”的政策,因此后续铜、铝市场的均衡比值仍有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再次下移,这对铜、铝市场的正套是有利的,而对反套则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