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07月20日 07:41 |
作者: |
宋薇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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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报 记者 宋薇萍 发自上海 “中金所会在股指期货交易品种获得证监会批准与正式推出之间设置一段预留期。”7月19日举行的首届上海金融论坛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研发部负责人张晓刚作出上述表示。至于预留期的长短,张晓刚并未作说明。
一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这意味着股指期货既不会草率推出,也不会无限期拖延,而是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进行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也就是说,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品种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中金所将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上市交易日期。
当问及预留期具体原因时,张晓刚调侃似地说,“期货公司只有拿了中金所会员牌照才能开发客户,而目前,由于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的牌照还未发放,还未有任何期货公司向中金所申请会员资格。总该留点时间给投资者开户吧。”
一位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期货公司获得中金所会员资格后,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不管此前是否在期货公司办理过期货交易账户,若要参与股指期货,都必须依照中国期货业协会(中期协)合同审查备案办法规定,与期货公司签订包含股指期货内容的期货经纪合同。
按现行法规规定,期货公司与客户签期货经纪合同后,期货公司代理客户在交易所申请交易编码。中金所交易有关规则也指出:特殊客户进行股指期货交易需直接到中金所申请交易编码。客户拥有交易编码并存入保证金后就具备交易条件,而这些操作环节的完成都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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