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07月19日 07:26 |
作者: |
宋薇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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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结算会员VS全面结算会员—— 谁能拔得金融期货头筹 国际金融报 记者 宋薇萍 发自上海 就在期货公司为争取金融期货第一批“全面结算会员”而激烈争夺之际,7月18日,一业内权威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商业银行期货保证金存管和结算业务试行管理办法》将于近期浮出水面。一旦该办法出台,特别结算会员的申请将正式启动。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部负责人陈晗日前表示,《商业银行期货保证金存管和结算业务试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完稿,目前正在证监会和银监会“过会”,不久将公诸于众。
上周,银建期货和久恒期货公司双双获得了证监会颁发的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牌照。
长城伟业期货副总裁陶阳向本报记者表示,原则上说,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牌照只是一个初级牌照,根据相关规定,在6个月内获牌的期货公司如果没有成为中金所会员,那该牌照将自动失效。
《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只有期货公司取得了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才能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也就是说,期货公司要取得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获得证监会颁发的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牌照是第一步,获得中国证监会结算业务资格后,再向中金所申请结算会员资格,从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牌照到成为中金所正式会员至少还有两个步骤的路要走。
上海中期金融期货筹备组负责人于毅然向本报记者表示,在目前中金所还未正式审批全面结算会员及特别结算会员之前,获得金融经纪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还不能直接向中金所申请成为交易会员,原因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期货公司申请交易会员资格,除了需出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牌照,还需要出具与结算会员签订的结算协议。但现阶段,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均未出世。
到底哪一类结算会员有望拔得头筹呢?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还是交易结算会员?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考虑到市场竞争的公平性问题,首批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可能会同时面世。由于《商业银行期货保证金存管和结算业务试行管理办法》尚未正式颁布实施,加之商业银行申请结算业务资格需银监会前置核准程序,预计交易结算会员可能先于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获得“准生证”。
交易结算会员集经纪、结算资格于一身,对于已经获得金融经纪业务资格,按现行法规规定:对注册资本金经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且符合其他条件要求的期货公司来说,向证监会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后再向中金所申请成为交易结算会员审批项目相对较少,审批周期会相对较短,因而有望成为中金所第一批会员。但由于交易结算会员不能代理交易会员结算,股指期货的重头戏还是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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