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6年12月12日 14:22 |
作者: |
刘丽靓;雷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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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刘丽靓雷阳
“2006年底,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基本结束,推出股指期货的制度性障碍基本消除。到2007年初,推出股指期货是可能的。目前对机构投资者哪些能参与股指期货,我们正在积极研究,加快培育这个过程。”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在昨日举行的《财经》年会中表示。
姜洋表示,为了平稳顺利地推进股指期货交易,目前证监会正在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法规准备。《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修订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当中,相关中介机构的准入标准及管理办法,证监会也正在征求市场的意见,以后将陆续出台。二是建立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首先,实行风险隔离制度,金融期货的经济业务由期货公司专营;其次,全面实施防范期货公司风险的各项制度。用银行、交易所、期货公司三家对账,通过每天的信息平台进行监控。此外,采取以净资本为核心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体系等。三是推动培育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定价能力强、风险控制水平高、资金实力雄厚,有利于市场功能发挥和平稳运行。四是全面启动股指期货投资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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