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投资者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8日 13:39 |
作者: |
岳永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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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亿元。这是2010年60家基金公司给93家券商的“份儿钱”。
数量可观,但面临一个问题,62亿元分给93家券商,怎么分?
谈及选择证券公司的交易席位及分仓时,深圳一位大型基金公司投资总监谈到,主要看重券商的研究实力。然而,这并不完全,据《投资者报》记者调查,业内潜规则是,分仓多少还要看基金公司与券商之间的血缘关系,券商是股东、兄弟公司或为基金公司销售贡献大的,往往能得到额外照顾。
选择哪家券商的交易席位以及按什么样的比例分仓,按照公募基金业界目前最通行的规则,主要有两个依据:券商研究报告的质量、券商为基金公司的销售贡献。
而后者,其实是变相违反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长远来说,损害了广大基民的利益。
《投资者报》记者了解到,在海外成熟市场上,基金选择分仓券商多以研究贡献为基础。谈及此,上海一合资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认为,以研究贡献为分仓依据是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最佳的选择。
研究实力决定分仓?
什么是分仓?
由于基金公司不具备沪深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必须通过券商的交易席位才能交易,同时,因基金规模大,需通过多家券商的交易席位进行交易,这种行为即所谓“分仓”。
一位基金公司专户经理告诉《投资者报》记者,虽然基金公司出于股权关系因素,在决定分仓投票时,会或多或少偏向股东方,但能进入分仓量第一梯队的券商,最终拼的是研究实力,因为基金投研要靠业绩说话。
这有一定的数据基础。Wind资讯统计显示,2010年,60家基金公司共为93家券商贡献62.41亿元的佣金收入,以研究力量著称的申银万国凭借4.02亿元拔得头筹,同样,研究实力雄厚的中信、国泰君安位列第二、第三名。
翻看基金产品年报或半年报,资力雄厚、信誉良好、研究实力强基本上是基金公司选择券商的主要依据。
如华夏旗下基金2010年年报显示,选择券商的标准是: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等。
《投资者报》翻看多家基金公司产品年报,关于如何选择券商如出一辙,其中对券商销售贡献与分仓之间的关系,只字不提。而实际呢?
这些冠冕堂皇数据以及语句背后,还隐藏着另外一些潜规则。
分仓三大潜规则
“我们的兄弟单位每年都因为分仓跟我们抱怨。”上海一家合资基金公司市场总监告诉《投资者报》记者。
多位人士告诉记者,基金分仓潜规则一直存在,而席位佣金分配是基金公司向券商输送利益的方式之一。
早在2007年,证监会就下发《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因为文件编号为“证件基金字【2007】48号”,被业内简称为“48军规”。
通知明确规定,基金公司席位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当年所有基金买卖证券交易佣金的30%;基金公司不得将席位开设与券商基金销售挂钩以及基金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交易量。
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金公司直接向券商输送利益的行为,但潜规则依旧。由于在分仓上没有多少量化标准,因“血缘”关系倾斜分仓比重,用分仓换销量,以及刻意提高换手率弥补交易席位等依然是潜规则。
作为仅次于银行的基金第二大销售阵地,券商销售及对基金公司产品服务是双方私下承诺分仓额度的重要筹码。
业内人士指出,谁有话语权,一般要分市场行情的好坏而定。
市场行情好时,一些基金公司尤其是中型以上公司对来自券商的销售量不怎么在意,在照顾到血缘关系的基础上,研究报告质量好坏成为决定分仓量多少的主要标准,此时,基金公司投研部门拥有较大话语权;而当市场行情不好时,基金公司对券商渠道的销售量有一定依赖,则话语权大为减弱。
“但整体而言,作为第二大销售渠道,大券商有一定的话语权。”深圳一位基金经理告诉记者,对于一些规模相对较小或债基等交易量小的品种来说,为了对券商席位成本进行补偿,一些基金公司会采取人为扩大席位交易量的方式,如提高换手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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