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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长期投资 短炒基金将征惩罚性赎回费
来源:华商晨报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3日 13:33 作者:
    证监会日前发布新修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鼓励差异化、市场化的基金费率征收机制。新规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
  新规最为引人注意的焦点在于要求对持续持有期少于6个月的赎回行为强制征收不低于0.5%的惩罚性赎回费,以避免短期频繁交易对长期持有人利益造成损害,鼓励长期投资。惩罚性赎回费适用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分级基金、指数基金、短期理财产品基金等股票基金、混合基金以及其他类别基金。
  业内人士认为,新规或将抑制新基金发行中的泡沫及基金年末冲规模冲动,某种程度上有效保障了长期投资人的利益。 据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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